昨天到中正堂國家戲劇院實驗劇場看「組合語言舞團」本年度公演,「首映會2.0」,編舞概念新鮮、舞者非常認真,表演很成功。若有機會,該看!
但今天的重點不扗此。表演前,我們覓食,但愛國東路靠中正堂,就是一排婚紗照相館,沒得吃。
誰說不景氣?婚紗開了那麼多家~~可是我想,花了大筆大筆錢拍婚紗,重點似乎扗于滿足一種虛榮心:幻想自己是大明星、攝影師拿很專業的相機拍照…但婚後,幾人看婚紗照?
我只聽過一個人事後說婚紗照好:友人說,她與先生鬧離婚的時候,全家裏最重的一本就是婚紗照的那一本,她說用那本K她老公,威力十足。
是啊。離婚率那麼高,為甚麼只有婚紗照?我想一想,要離婚的夫妻,應該拍混殺照。
混殺照,可以拍各種廝殺、互毆的相;臉面猙獰、眼露凶光、手上可以拿剪刀、石頭、磚塊、短刀長劍、矛戈枴戟、齊眉棍、紅纓槍、偃月刀、七節鞭、雙節棍、電擊棒、衝鋒鎗~當然都是道具、假的,目的是拍照,不是出人命。
這系列拍完,就換道具:第一是白布條,上面寫
財產
兩大字,各抓一端,拼命爭(攝影師拼命拍)。若能把布撕破,拿大塊的贏了,整個布條歸為所有。如果有孩子的話,就換一個娃娃(數量依實際生育情況而定),夫拉娃娃左手左腳,妻扯娃娃右手右腳,拼命拉(攝影師拼命拍)。若能把娃娃撕裂,拿大塊的贏得了監護權。假如有其它爭端,以相同方法處理。
其實,拍到這裏,很可能夫妻已經發洩好了、磨出一些共識來了,不必離婚;但是,混殺攝影師的帳要全額付清。
如果決定還是要離婚,最後、最受歡迎的鏡頭來了!把先前拍的婚紗照拿出來,一張一張撕碎!也可以咬、擰、踩、甩、踏、摜,看有甚麼創意的點子,請盡情發揮!混殺攝影師會把這難忘的一刻做最真實的紀錄,讓您日後保存著許多美好的回憶。
然後,要記得,混殺攝影師的帳要全額付清。













